6月27日至29日玉溪市就《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》实施效果开展调研。调研组由市政府法制办、市公安局、市环境保护局、市司法局、市抚仙湖管理局相关人员组成,市抚仙湖管理局副调研员吴涛任组长。
调研组紧紧围绕《条例》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,坚持问题导向,深入基层,深入群众,对海镜、孤山村委会、非机动船经营户和当地群众进行调研,全面了解《条例》实施情况及效果情况。召开座谈会,听取了澄江县、市国土局、市林业局、市水利局及澄江、江川、华宁抚仙湖管理局对《条例》汇报,就《条例》实施以来澄江县人民政府及各级各部门取得的主要成效、经验、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以及工作意见、建议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和探讨。(通讯员 杨猛) |